香港中通社12月10日电 12月10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相关葡萄酒反补贴调查的初步裁定,裁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存在补贴,中国国内相关葡萄酒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自2020年12月11日起采用征收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形式对上述产品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各公司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比率为6.3%—6.4%。
应国内相关葡萄酒产业申请,中国商务部于2020年8月31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发起反补贴调查。立案后,商务部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进行调查,作出上述初步裁定。
据报道,中国商务部此前已裁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存在倾销,决定自11月28日起采用保证金形式对上述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各公司保证金比率为107.1%至212.1%。
据报道,由于与中国的贸易紧张关系升级,今年澳大利亚农业出口减少了35亿澳元,约合人民币170亿。
其中损失最大的,就是对华出口的大麦和葡萄酒。澳大利亚曾是中国进口葡萄酒最大的供应国,年出口额达60亿人民币,在中国葡萄酒进口市场中占比高达37%,遥遥领先于法国所占的27%、智利所占的13%以及意大利所占的6%。但今年上半年,澳大利亚对华葡萄酒出口量同比下降了23%,出口额同比下降了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