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以及新西兰各大媒体报道,在中国和新西兰没有引渡条约的前提下,新西兰最高法院4月13日做出裁决,同意将一名涉嫌在中国谋杀的韩裔新西兰居民引渡到中国受审。
如果该裁决得到顺利执行,将是新西兰乃至西方国家历史上第一次将其居民引渡到中国。
新西兰在中国2011年要求引渡该嫌疑人之后,国家党政府的司法部长艾米·亚当斯(Amy Adams)曾两次批准引渡,但在2019年时被上诉法院撤销,认为亚当斯低估了嫌疑人所面临的“风险”,即所谓“中国司法系统的文化和系统特征”的“人权风险”。
新西兰上诉法院后将案件提交最高院,如今最高院的裁决相当于驳回了上诉法院。当然该裁决也并非最后结局。目前工党政府的司法部长克里斯·法福伊(Kris Faafoi)正在考虑如何应对这一裁决,他可以选择是或否支持前任国家部长的引渡决定。
一,这件事的政治敏感性很高。
也许很多华人还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有多敏感,但有一个词华人可能比较熟悉:“反送中”。
香港的一些人正是为了反对《逃犯条例》,反对把嫌疑犯送到中国大陆,就能在香港策动长达近两年的街头运动和暴乱,“反送中运动”还引发了之后的香港政治危机和再之后的《港区国安法》的出台,而国安法又引起了西方国家包括新西兰的谴责,可谓影响深远。所以这个裁决如果在新西兰引发类似“反送中”的抗议和暴动,引发新西兰社会、政治和外交的动荡,我也一点都不奇怪。
另一个可能的敏感点在于,以前中国处死西方罪犯往往都会引起西方政府和人权机构的抗议,那么该嫌疑人若在中国受审也将可能被判处死刑,将可能会触发新西兰反死刑抗议,很多新西兰人还会将此解读为是新西兰政府杀死了这个人,反死刑抗议可能会对新西兰政治产生影响。
各方舆论还认为,新西兰从未有过引渡嫌疑人到中国的先例,新西兰又是判例法国家,因此该案的判决可能成为后续的判例,中国与新西兰之间将会有更多的引渡案件。
该案内容很简单,嫌疑人金京烨(Kyung-Yup Kim),一名韩籍新西兰居民,2009年涉嫌在上海杀人抛尸,随后潜逃回新西兰,这和其他外逃案没有太大的不同——就比如我之前提到过的中国外逃贪官程三昌,也是在中国犯下案子然后逃到新西兰。
如果金京烨被成功引渡中国,那么那些外逃贪官,我看也没有什么理由不能引渡中国了。再参考香港“反送中”,新西兰的一些想象力丰富的反华人士也可能担忧自己被引渡而搞事情,所以新西兰有一些人是非常不喜欢高院的这个裁决的,他们之后的动作我们将拭目以待。
二, “司法程序”和“人权”旗帜下的政治
以Megaupload云盘创始人、新西兰居民Kim Dotcom的引渡案为例,2012年美国指控他侵犯版权和欺诈并要求引渡美国。2020 年新西兰最高法院裁定Kim Dotcom 可以被引渡到美国, 但至今Kim Dotcom还在新西兰生活。所以新西兰引渡一个人在司法程序上还真没那么容易,这还是与新西兰没有“司法体系文化差异”的美国索要的嫌疑犯,中国索要嫌疑犯阻碍可能会更多,除了所谓“司法体系、文化或者体制不同”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外,最大的阻碍可能是新西兰对中国“人权状况”的认定,这个部分充满了政治内容。
(IT大亨Kim Dotcom至今还未被引渡美国)
我们看到嫌疑人金京烨2011年被拘捕以来,他的律师并没有太多争论案件本身,而是一直在拿“中国人权”说事,说金“可能”会在中国遭受酷刑和不公平审判,注意是“可能”,是没有发生的事情,要想判定这个就需要对中国过去的人权状况进行判断。所以整个案件的辩论过程中涉及了非常多的西方关于中国人权的“新闻报道”,涉及了西方针对中国的“认知战”内容,政治元素浓厚。
在国际影响上,新西兰政府若不给中国引渡嫌疑人,说明新西兰政府与其他西方国家一道认定中国的人权和司法状况有问题;新西兰政府如果愿意向中国引渡嫌疑人,就说明“并不是所有西方国家”认为中国的人权和司法状况有问题。新西兰政府若释放这样的信号,本身就是在挑战西方媒体多年来对中国的“形象塑造”。这样做是有后果的。上一次新西兰政府挑战西方媒体是在2021年“新疆是否有种族灭绝”的议题上,工党政府为维护新西兰国家利益,在面对西方的站队施压时称“没有证据表明新疆有种族灭绝”,遭到了西方媒体污蔑攻击和口诛笔伐,工党政府尝到了“资本主义铁拳”。所以这次如果新西兰政府同意引渡而引发西方媒体又一波的攻击抹黑、外交干涉甚至境外NGO支持的抗议游行,我也一点都不奇怪。当然如果新西兰政府因惧怕这一压力而不同意引渡,我也不奇怪。
三,“人权”若被危险人物利用,将是新西兰司法和政治的悲哀
我们看到不仅是律师,而且整个新西兰司法体系,从司法部到上诉法院到最高法院,包括媒体舆论,讨论的都不是杀人案本身而是“人权”,而且显然讨论的更多是杀人嫌疑犯的人权,而不是被害者的人权,也不是新西兰社区的安全,这是非常虚伪的人权主义。
“人权”长期以来被一些中国逃犯在西方法庭上过度消费,很多中国的犯罪分子利用西方人对人权的关心来捏造“人权故事”和逃避法律制裁。由于信息差和政治倾向,西方司法系统居然长期取信,我认为这是西方司法的悲哀,致使包括新西兰在内的西方国家事实上已经成为中国包括贪官在内的罪犯庇护所。一些新西兰人对此现状麻木甚至支持,是因为他们天真地认为在中国犯案与新西兰无关,事实上犯罪分子逃回新西兰,其社会危害性与他们在中国时是一样的,比如能在中国杀人的人完全也可以在新西兰杀人。对于同时违反新西兰价值观的犯罪嫌疑人,比如杀人、贩毒、贪腐的嫌犯,新西兰人理当希望尽快受审结案,还新西兰一个安全干净的环境,而不是拖个十多年并把风险留在身边。
新西兰司法和政府也应当首先保障新西兰本国社会的利益和安全。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当然也是需要保护和监督的,但这需要新西兰与中国当局建立互信,开诚布公地商谈和外交保证,而不是关起门来猜测和指摘中国人权,甚至配合西方舆论政治化案件。政治游戏是解决不了人权问题的。
我认为中新之间缺乏引渡合作机制,除了用来配合西方舆论的对华认知作战外,对新西兰没有任何“意义”,新西兰已经变成中国逃犯的天堂,尤其是那些重罪逃犯对新西兰的国家安全是一个很大的风险。新西兰在“超市恐袭”*事件后应该吸取足够的教训,中国逃犯在新西兰“爆雷”也并非没有可能,超市恐袭案中新西兰政府早已预见了恐怖分子的威胁,但过于注重人权和被司法程序束缚手脚而无力反制,从而导致恐袭在眼皮底下发生,新西兰司法不该再让历史重演。
新西兰也是时候对中国有一个客观的认识了。我们可以看到,此次裁决中过半的法官和检察官都相信中国不会侵犯嫌疑人的人权。没人否认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存在人权问题,连发达国家都有人权问题,但很显然西方媒体对中国人权的指控太过于夸大其词和捕风捉影,这只会让新西兰社会对中国政府的正当要求比如“引渡要求”产生错误的不安全感,以及对利用这种情绪的坏人,比如中国逃犯以及企图搞街头暴动的人,产生错误的安全感,让新西兰社会分不清敌我,直至危险发生而追悔莫及。
总之,新西兰批准引渡犯罪嫌疑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鉴于本案是亚裔嫌疑人,以及所涉罪行恶劣且没有太多政治争议,不像Kim Dotcom一案涉及网络自由,料定并不会像Kim Dotcom一案那样在新西兰产生舆论热潮和政治压力。那些担忧被中国引渡的人士一定会负隅顽抗,但他们对新西兰社会的影响能力很可能也不如Kim Dotcom,新西兰民间的仇华氛围也因俄乌战争而有所缓和,所以我对金京烨最终能被成功引渡是持乐观态度的,并且希望不会出现什么幺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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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志鸿(Mogan Xiao),为新西兰政治评论作家,社会活动者,电视节目策划
文章原载于“魔王时评”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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