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9日电 中央军委日前印发《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及多个相关配套法规,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负责人近期接受中国军媒《解放军报》采访时表示,此次军官制度改革对军官等级制度进行重塑,并单独建立一套军官待遇级别制度。
这位负责人说,实施新的军官制度,推动军官制度改革落地落实,对加快锻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军官队伍,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据其介绍,新的军官制度体系包括1项基础法规、8项主干配套法规、若干其他配套法规。其中,《条例》是基础法规,奠定军官制度的根基;选拔补充、教育培训、考核、晋升任用、交流、退役、待遇级别管理、专业技术军官管理等规定是主干配套法规,共同构成军官制度的“四梁八柱”;其他配套法规,包括军官岗位管理、军官职业发展路径管理、等级转换办法和过渡政策等,支撑新的军官制度平稳落地和有效运行。
这次军官制度改革按照军衔主导的改革要求,对军官等级制度进行重塑,将基于职务等级调整为基于军衔等级构建军官培养、选拔、服役、待遇等各项制度;同时,把原先附着在职务等级上的晋升发展和待遇保障两个主要功能进行分解,单独建立一套军官待遇级别制度。
新的军官制度施行以后,军官队伍主要依托军衔等级、岗位职务层级、待遇级别3个手段进行调控管理。其中,军衔等级主导军官等级管理基本秩序,岗位职务层级辅助调节军官晋升任用次序和领导指挥关系,待遇级别确定军官基本生活待遇,三者主辅分明、各安其位、有机统一。“这样设计,既拓展了军衔功能、理顺了职衔关系,又强化了待遇激励。”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说,这次颁布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明确实行军官岗位管理制度,对军官岗位的类别作了基本规范,为下步细化分类层次提供了依据;同时,对制定岗位履职能力指标、健全完善岗位任职资格、调整完善岗位津贴体系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他表示,实行军官岗位管理制度,是解决军官管理“需求侧”问题的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旨在通过进一步深化分类管理、分类建设,加快推进军官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全面提高军官队伍专业化水平。
此外,这位负责人还就军官职业发展路径管理制度、军官服役制度、军官选拔补充制度、军官教育培训制度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