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2月25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立法机构1月修订“烟害防制法”,将大专校院纳入禁烟场所。当局教育部门已发函各所学校,要求2月底前尽速撤除校内所有吸烟区,并张贴“全校禁烟”标示。
台媒25日报道,当局教育部门近期向各所大专院校发函强调,“烟害防制法”已于15日修正公布,明订各级学校全面禁止吸烟,部分大专院校过去设有吸烟区,应在2月底前尽速撤除。
教育部门建议,为让师生和民众了解大学为禁烟场所,各校应在校门、人车出入口等处,设置明显的禁烟标示;各所学校后续可吸烟区改造为绿化、休闲运动场所或读书空间等。
依照当局规定,各所学校应在本月底前订立规章制度,全面禁止校内吸烟行为,最迟须于本学年内(到今年7月底)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