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2月15日电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15日在香港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出席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李家超主持会议。会后,主席团发布第三号公告,公布香港特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结果。

公告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于15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会议选出了36名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确定了5名未当选为代表的候选人在代表因故出缺时的递补顺序。
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单如下(36名,按繁体字姓名笔画排列):
文颖怡(女)、朱立威、朱叶玉如(女)、吴永嘉、吴秋北、李引泉、李圣泼、李慧琼(女)、李应生、沈豪杰、冼汉迪、林至颖、林顺潮、姚祖辉、胡晓明、凌友诗(女)、孙伟勇、徐莉(女)、马逢国、梁美芬(女)、陈帆、陈勇、陈仲尼、陈振英、陈振彬、陈曼琪(女)、陈晓峰、黄冰芬(女)、黄英豪、黄锦良、杨德斌、雷添良、楼家强、蔡毅、霍启刚、邝美云(女)。

主席团公告还公布了未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递补名单(5名,按得票多少排列):谢爱红(女)、范骏华、陈正欣、林天行、沈慧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由主席团将选举结果的报告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