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2月13日电 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尹兆坚与黄碧云涉于2018年至2020年间,多次在立法会“拉布”闹事,阻碍议会运作。3名被告13日于西九龙裁判员法院各自承认控罪,被判处分别徒刑3星期、7星期和4星期。
3名被告为林卓廷、尹兆坚及黄碧云,其中林卓廷、尹兆坚因涉非法“初选”案正被还柙,黄碧云则就该案获准保释。3人涉及2018年审议高铁“一地两检”条例草案期间与保安员起冲突、2020年5月扰乱内务委员会会议,及2020年10月环境事务委员会选主席期间疑调换选票。
尹兆坚与黄碧云各承认2项藐视罪,尹兆坚和林卓廷再承认1项妨碍正在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罪。
辩方求情指被告犯案动机并非出于私利,一直热心服务社群。裁判员官判处林卓廷、尹兆坚与黄碧云分别徒刑3星期、7星期和4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