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6月19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19日表示,记者报道事实并不会犯法,但若有意图推广外国制裁就有可能违法,要证明背后意图需要过往行为及周围证供,难以单靠一篇报道入罪。
《苹果日报》5名董事涉嫌“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早前被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拘捕,特区政府保安局亦依法冻结苹果日报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资产。
汤家骅出席一项活动后被问及有关案件。他表示,若一间公司被检控,而且是涉及公司的刑事行为,即是该行为是经董事局决定或授权某人决定,公司雇员没有决策权力,进行报道新闻的相关行为不会构成个人刑事行为,在公司法下只有知情的董事需要负责。
汤家骅强调,新闻自由不是没有限制,早前警方到壹传媒大楼收集的是与犯罪有关的证据,并不会影响新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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