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局新闻网专讯】总理杰辛达·阿德恩 (Jacinda Ardern) 表示,在最高法院做出裁决后,当局将起草将投票年龄定为 16 岁的立法,但是否通过则是国会的事情。
最高法院今天(周一,11月21日)上午宣布 18 岁的投票年龄不符合《权利法案》。但任何改变都需要四分之三国会议员的支持,或全民投票中的多数票。
据新西兰电台的报道,阿德恩表示,鉴于这一要求,“不应仅由当时的政府单独考虑,而应由整个国会考虑”。
她说,内阁今天讨论了此事,并决定起草一项立法,提议将年龄降至 16 岁,供全体议员考虑。
阿德恩说,如果获得支持,它不会在下一次大选中生效,但选举委员会对这一进程至关重要。
她希望各方能够就提案本身的是非曲直进行公开讨论和投票。
“我个人支持降低投票年龄,但这不仅仅是我或政府的问题。
“对我来说,这是围绕这些不同年龄段已经分配的一些责任和权利保持一致,但是我接受不同的政治家会有不同的观点。我只是120 个(议员)中的一个。”
阿德恩说,另一个问题是否是良心投票将由众议院议长决定。
国家党领袖克里斯托弗·卢克森 (Christopher Luxon) 表示,他的政党认为没有必要进行变革。
“最终,你必须在某处画一条线。我们对 18 岁的线感到满意,”他说。
“许多不同的国家/地区都有不同的界限,从我们的角度来看,18 岁就可以了。”
ACT 领导人大卫西摩也发誓要与任何降低投票年龄的企图作斗争。
“我们不希望再有 120,000 名不缴税的选民投票支持更多支出。”
阿德恩表示,最高法院的调查结果并不意味着必须通过该法律。相反,总检察长——被认为是官方最高律师的国会议员,在本案中是大卫·帕克(David Parker)——必须在六天内通知国会。
该通知随后会被提交给一个特别委员会,而部长们必须在六个月内提交政府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