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2月7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7日表示,今年3月1日起,香港将落实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用户须完成实名登记方能使用。
香港《电讯(登记用户识别卡)规例》去年9月1日已正式生效,落实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
下月起,香港市面新发售的电话智能卡,均须在启动服务前完成实名登记;现行的电话储值卡用户,亦须于2023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属电讯商完成实名登记。未有完成实名登记的电话储值卡,会在上述时限后不能继续使用。
此外,正使用上台月费服务的用户,除非“转台”或开立新的电话号码,否则无须再作登记。
在实名登记制下,个人用户每人可向每间电讯商登记不多于10张电话储值卡,企业用户则最多可向每间电讯商登记25张电话储值卡。上台月费服务没有登记数量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