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局新闻网专讯】新西兰议员住房津贴近期屡曝争议。从总理卢克森到优先党议员安迪·福斯特,多位政治人物在惠灵顿自购房产却仍依法申领大额住宿补助。在公共预算紧缩的背景下,这种“合法不合理”的现象引发了公众对清廉政府与社会公平的深度拷问。
争议焦点:拥有惠灵顿房产却仍领“住房补贴”
据 The Spinoff 报道,新西兰优先党(NZ First)国会议员、前惠灵顿市长安迪·福斯特(Andy Foster)目前正每年领取 $36,400 纽元的非惠灵顿议员住宿津贴。然而,公开记录显示,福斯特已在惠灵顿的 Karori 拥有一套四居室住宅长达 26 年。由于他在 2025 年于怀拉拉帕(Wairarapa)购买了第二套房产并将其变更为“家庭主宅”,因此在现行规则下符合了“惠灵顿通勤区以外议员”的津贴申请资格。对此,福斯特回应称,他在惠灵顿的实际持有成本很高,并强调这“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
这一现象在国会中并非孤例。媒体公开的 pecuniary interests 登记记录显示,许多将主责地注册在首都以外的议员,选择在惠灵顿购买公寓,然后利用 taxpayer-funded (由纳税人资助)住房津贴来支付其第二套房产的成本,或向自己持有的房产“支付租金”。
历史重演:两党皆有的系统性争议
回溯新西兰政坛历史,围绕议员住房津贴的博弈并非首次出现,且横跨多个党派:
2024年:现任总理克里斯托弗·卢克森(Christopher Luxon)因被披露在其拥有一套无贷款惠灵顿公寓的前提下,仍申请了每年 $52,000 纽元的部长级住宿津贴,引发巨大争议。卢克森最初辩称自己“有权享受应有的福利制度”,但在面对公众舆论压力后,他在数小时内宣布放弃该津贴并退还了已领取的款项。
2026年5月:Stuff 披露,社会发展部长路易斯·厄普斯顿(Louise Upston)同样在领取每周约 $1,000 纽元(年均 $52,000)的津贴用于居住其个人的惠灵顿公寓。
过往案例:早在 2009 年,前国家党副总理比尔·英格利希(Bill English)因被曝光对其在 Karori 拥有的家庭住宅申领住房津贴,最终退还了 $32,000纽元。而 2001 年,工党部长玛丽安·霍布斯(Marian Hobbs)等议员也曾因类似津贴问题接受过审计总长的调查。
宏观背景:紧缩政策与津贴领取的社会反差
这一系列津贴争议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与新西兰当下的宏观经济和社会政策紧密相关。
目前,联合政府正大力推动公共部门削减开支,并收紧社会福利。例如,在路易斯·厄普斯顿部长领取住房津贴的同时,政府正计划提高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补助(Accommodation Supplement)的门槛。RNZ 报道指出,绿党联合党魁马拉马·戴维森(Marama Davidson)对此批评称,政府一方面削减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支持,另一方面却允许高薪官员利用规则为个人资产增值。
针对当前的舆论不解,工党党魁克里斯·希普金斯(Chris Hipkins)表示,现行的议员津贴计划“显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并指出“当这笔钱并没有真正花在(外部)住宿上时,这种行为在道义上很难对公众交代”。不过,总理卢克森目前对修改现行议员住房津贴制度并未表现出直接兴趣,并认为任何规则的调整应由外部独立机构(国会服务处等)主持,与政治人物保持距离。
核心议题与思考
结合上述事实,坊间与公众不得不面对以下几个值得深思的制度性问题:
“合法”与“合理”的边界在哪里?
如果议员的申领程序完全符合现行《国会服务法》或相关差旅津贴条例,那么在法律层面上这属于其正当权益。然而,当规则允许议员将纳税人的钱用于资助自身已拥有一、二十年的房产,或是偿还个人名下的惠灵顿资产贷款时,这种规则是否依然符合设立该津贴的最初公众期望?
公共政策的“双重标准”是否会削弱政府公信力?
当政府要求公众服务机构、社会福利申领者共同“勒紧裤腰带”并缩减公共预算时,政治决策者自身继续享受未受限制的顶格津贴,是否会拉大政客与普通民众之间的同理心鸿沟?这种反差是否在无形中侵蚀着新西兰引以为傲的高信任度社会基石?
如何界定议员住房津贴的性质?
该项津贴究竟应当被视为一种“实报实销的差旅成本补偿”(即仅用于支付因公产生的额外酒店或租房费用),还是属于议员薪酬体系中一种“只要符合身份即可自由支配的免税福利”?如果制度本身在定位上存在模糊,是否意味着现行的制度设计亟需引入更具约束力的外部审计与根本性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