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7月21日电 香港多名涉修例风波案件被告21日被判刑,其中一名仓务员被警方检出汽油弹及汽油,早前认罪,被判囚5年。
另有两名涉及香港中文大学二号桥冲突的大专生,经审讯后裁定暴动罪及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罪罪成,分别被判囚4年6个月及3年9个月。
2019年11月,一名仓务员于香港元朗被警方截查搜出4枚汽油弹,再在其工作及居住的仓库内检获100公升汽油等物品。综合此间媒体报道,40岁的被告吴伟豪,早前承认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及损坏财物罪,21日于区域法院被判囚5年。
法官郭启安直斥被告为表达政见冲击法治,滥用雇主信任,将办公室变成制作、储存、测试危险品的仓库,行为令人发指。法官又引用专家报告称,若被告有足够玻璃瓶及布碎,可以用涉案的易燃液体制作逾300支汽油弹,形容被告所作所为“简直令人咋舌”。
2019年11月,香港中文大学遭示威者占据,激进示威者与警方在中大二号桥附近爆发激烈冲突。两名大专生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罪及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罪成,21日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囚4年6个月及3年9个月。另一名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罪成的大专生,被判囚两个月。
法官李庆年表示,案发当日前一天,中大二号桥曾发生暴动,在案发当日示威者企图重夺二号桥的控制权,某程度是有预谋,参与人数曾超过100人;而暴动持续13分钟,对公众造成严重滋扰。吐露港公路及港铁东铁线之前已被示威者用杂物堵塞,对公众和警员造成人身安全的危险,若二号桥再被占据,会对公众造成严重滋扰。
此外,前年9月示威者在香港铁路沙田站聚集,包围警员投掷杂物及冲击控制室,2男1女被捕,分别被控暴动及袭警等4罪,经审讯后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其中暴动罪成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入狱3年9个月和3年8个月,另一名拒捕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的被告,被判囚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