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 梁晓辉)中国正对施行22年的立法法进行修改。
27日,立法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围绕“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其中。
草案说明指出,修改立法法,突出立法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与时俱进完善关于坚持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表述,明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战略目标,对于新时代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草案同时完善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增加规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常委会可以组织代表研读讨论有关法律草案,征求代表的意见。
增加规定“专项立法计划”,明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和规定范围内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草案还适应监察体制改革补充相关内容,完善了地方性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完善了备案审查制度。
中国上次对立法法进行修改是在20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