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28日电 (记者 徐嘉仪)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早前就高院准黎智英聘用英国律师抗辩上诉至终审法院,终审法院3名法官28日下午颁布书面裁决,拒绝律政司申请。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当日傍晚召开记者会宣布,将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国安法作出解释,厘清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律师或大律师可否参与处理危害国安案件的工作。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等案件,将于12月1日开审,获法庭批准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港为其辩护。律政司早前就此上诉被终审法院驳回上诉许可申请,意味英国律师将继续代表黎智英抗辩。
终审法院在判词中指出,律政司在申请上诉许可时提出新论点,即使新论点有其重要性,但之前没有在下级法院讨论过,因此不给予上诉许可。
当天傍晚,李家超在记者会上指出,27日收到中央人民政府发出的函件,要求行政长官就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特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的有关情况,向中央提交报告。李家超就此召开了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会议。
李家超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以及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的身分作出声明指,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问题上,特区的立场清晰、坚定不移。
他表示,会尽快提交报告,并就海外律师应否参与国安法案件,建议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香港国安法第65条作出解释,厘清根据香港国安法立法原意和目的,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律师或大律师,可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
在现行的制度下,香港特区没有有效方法可排除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因其国家利益而产生利益冲突;也没有有效方法可确保其不受外国政府、组织或个人施压、胁迫或操控;也没有有效方法可确保其会遵从香港国安法第63条有关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私隐的保密规定。
李家超指出,香港国安法是全国性法律,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香港必须有效执行,防范国家安全风险。作为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及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他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国安委审视此次案件后,认为应提请人大常委会作出释法,此次事件影响深远,由人大释法符合香港利益及程序。他会尽快向中央提交报告,并请中央尽快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