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4月12日电 据最新消息,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11日入禀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撤回香港国安委指聘用Tim Owen(英国御用大律师)构成国安风险及有违国安利益的决定,及撤回入境处拒绝Tim Owen工作签证的决定。
入禀状指,黎智英早前入禀要求宣布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不影响其聘请Tim Owen的决定后,入境处处长就该司法覆核提交的誓章,披露国安委已作出决定,认为黎智英聘用Tim Owen抗辩,构成国安风险,并建议入境处拒绝Tim Owen的工作签证申请。
该誓章透露,国安委的决定具约束力,且不受司法覆核挑战,入境处会尊重及落实相关决定。
特区政府律政司在去年多次入禀反对无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Tim Owen代表黎智英辩护,先后败诉,特首李家超其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去年底表决通过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解释,指无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律师,参与国安法案件前,应取得行政长官的证明书;香港国安委应当根据香港国安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有权对是否涉及国安问题作出相关判断及决定。
黎智英被控串谋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已排期在9月25日开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