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dard NZ (新西兰标准局)过去几十年间将NZS3910做了几轮大幅度修订。除大幅修改了NZS3910版本,又推出两份新的合约:NZS3916和NZS3917。前者主要涉及设计和施工,而后者主要偏固定条款。总体来讲,有人认为这份标准合同是过去55年来最好的一版;也有人认为市场发展太快,这份合同已不能适用现状。别管那么多,和自己的律师、设计师商讨一个两全方案为要。
与NZS3910相比,NZS3915较适合小型民宅施工合同(而非大型工业或商业建筑)。一大变化是NZS3915取缔了传统的“监工”(Supervisor)角色,而将工程师(Engineer)换成“大包代表”(Principal’s representative),也就是说你可以指定专人代表来直接管理工程。
这当然需要你具备足够经验来掌控。但是,在“全民开发”时代,各类专业服务也应运而生,例如“项目经理”、“工程代表”等就可以替人打理许多建筑上的烦心事。对你而言,新西兰目前缺人、缺建材(还缺地),“三通”、水、电、市府检查等等都是问题。但对提供专业服务的业内人士而言,这是他们的日常工作。
合同条款关于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图纸修改、建材涨价对售价的影响以及预售……
提起预售合同——谁都不敢得罪银行,银行出了错,呵呵,您也只能骂设计师、供货商、律师……(但错大发了,您自然可以找银行理论)。
大致有四种:
效率高,可适用各类纠纷,由调解人(Mediator)从中调解但不做决定,性质上不属于正式的法律程序。
与调解一样,仲裁也需要双方同意,仲裁人也需要双方同意。
仲裁的决定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遵守)、可循法庭途径执行。
这可能是最有效率的一种方法,适合各类建筑纠纷,这是依Construction Contract(《建筑合同法》)确立的,适用所有建筑合同(无论是书面还是握手击掌成交的口头君子条约)。
裁决程序的启动以“书面通知”为准,合同一方对另一方提出裁决要求并说明争端情况以及索赔细则。裁决人需要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裁定”(determination),但可以延期。该判定具有约束力,除非:
2. 双方打到了法庭
总之,大包、分包合同重要,先找律师,把钱花在出事前!
Photo: Yiju.co.nz
政府关于房产税收的政策细则应该如何解读?新房豁免,那么怎么构成“新房”的法律概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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