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6月10日电 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6月10日下午在北京闭幕,表决通过反外国制裁法等多项法案及决定。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办公室指,一段时间以来,某些西方国家出于政治操弄需要和意识形态偏见,利用涉疆涉港等各种借口对中国进行造谣污蔑和遏制打压,特别是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依据其本国法律对中国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制裁”,粗暴干涉中国内政。
中国政府今年以来已多次宣布对有关国家的实体和个人实施相应反制措施,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报告,在“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中明确提出,围绕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等,充实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
根据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起草幷形成了反外国制裁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4月进行初次审议,普遍赞成制定反外国制裁法。6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关于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作的反外国制裁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