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3月4日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发言人王超4日表示,中国始终恪守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
当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大会发言人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有记者问:去年中国全国人大公布了《对外关系法(草案)》,其中包括中国在必要时可以采取反制和限制措施。考虑到中国面临的外部挑战,包括涉及美国的挑战,上述措施对中国的外交政策意味著什么?中国外交是否会越来越具有攻击性?
王超表示,一些国家出于私利,频频以不符合国际法的方式,对外国实体和个人进行肆意打压,这种做法和霸凌行径被国际社会普遍批评为“长臂管辖”。中方一贯坚决反对这种做法,针对那些对华无理打压遏制、粗暴干涉中国内政的行径,中国出台《反外国制裁法》《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等予以反制。
王超说,作为涉外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有必要对反制和限制措施作出原则性的规定:中国的核心利益不容损害,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对于损害中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侵犯中国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在法律中作出相关规定,予以坚决反制,是正当和必要的。
他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不移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方面的法治建设,同样高度重视扩大对外开放方面的法治建设。
王超说,中国始终恪守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
谈及中欧关系,王超表示,中欧历史文化、发展水平、意识形态存在差异,双方在一些问题上看法不同,这很正常,应该以建设性的态度保持沟通协商。中欧之间没有根本的战略分歧和冲突,有的是广泛的共同利益和长期积累的合作基础。
王超说,近年来,一些人渲染中欧是“制度性对手”,鼓噪“中国挑战”“中国威胁”,从根本上讲是出于冷战思维和意识形态偏见,是为其自身私利服务的,这不符合中欧双方的根本和长远利益,也有悖于国际社会的共同期待和历史潮流。
王超介绍,去年以来,中欧关系稳定发展。习近平主席同法国总统马克龙、德国总理朔尔茨、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等欧洲领导人频密互动,达成重要共识。双方一致同意推动中欧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反对“新冷战”和阵营对抗,反对经济“脱钩”,都主张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致力于维护国际经贸守则和秩序,践行多边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