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3月16日电(记者 李彦洲)近日,中国驻日本、越南、巴基斯坦、菲律宾、以色列、泰国、德国、瑞士、意大利、澳大利亚、蒙古国等国大使馆纷纷发出通知表示,为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自3月15日起,中方对已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外籍人员提供来华签证便利。
3月15日,中国驻希腊大使馆通过网站发布了《对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人员来华提供有关便利的通知》。同日,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发布通知,将为持有中国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的签证申请人员提供便利。
多个使馆的《通知》指出,将对已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签证申请人员提供便利。适用人群范围是:接种中国灭活疫苗并按规定间隔打完两针,或接种中国其他类型单针疫苗满14天,且能提供接种证明者。
不过,尽管已接种疫苗,申请人员入境后依然要严格遵守关于隔离观察相关规定。搭乘航班赴华人员持“双阴性”证明乘机的要求也不变。
类似通知最早由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3月12日发布。各使馆的具体措施不尽相同,但所称的签证便利主要是指,赴华从事各领域必要复工复产活动的人员及其家属,可按照疫情前要求准备材料并递交申请;适度扩大因“紧急人道主义需要”来华人员签证审发范围。
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的通知同时指出,没有接种中国疫苗的申请人仍按疫情期间使馆有关签证的通知提交材料。香港《南华早报》15日称,按照新规则,接种中国疫苗的外国签证申请人不用再提供邀请函。
两会期间,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宣布“中国将推出国际旅行健康证明”,助力安全有序的人员交往。隔日,中国版“国际旅行健康证明”正式上线,备受外界关注。
目前,中国已经并正在无偿向69个有急需的发展中国家提供疫苗援助,同时向43个国家出口疫苗。有60多个国家授权使用中国疫苗。
至于“中国是否会考虑接受世卫组织批准的辉瑞、阿斯利康和强生疫苗?中国未来是否也会为接种世卫组织认可的疫苗的人提供签证便利?”
针对这一问题,中国外交部发言人15日表示,有关疫苗企业应该向中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中方有关部门会依法合规地作出决定。
对于中国“疫苗护照”的国际认可问题,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在一场记者会上表示,首先要高度关注各国在新冠疫苗接种后所采取的一些政策和措施,包括关于接种疫苗后的人群国际通行的问题。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部门在牵头该项工作。政策出台后,会及时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