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中国对“丰县生育八孩女子”反映问题作出立法回应
中新社北京4月14日电 (记者 梁晓辉)中国正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针对中国近期个别地方暴露出严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事件,该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作出针对性回应,要求基层政府需及时发现处理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14日在记者会上说,二审稿增加有关规定:
一是,户口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妇女疑似被拐卖、绑架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二是,妇女联合会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拐卖、绑架等侵害妇女权益行为的排查,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发现妇女疑似被拐卖、绑架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解救工作。
三是,住宿经营者应当及时准确登记住宿人员信息,健全住宿服务规章制度,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发现可能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今年1月,中国网络平台流传“丰县生育八孩女子”的相关视频,引发舆论广泛关注。2月,江苏方面发布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称该事件暴露出有关地方党委和政府在基层组织建设、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特殊群体救助关爱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
对此,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从及时发现、有效防范侵害妇女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角度,作出上述修改。
此外,二审稿还就防范性骚扰增加规定:学校聘用教职员工或者引入志愿者、社工等人员时,应当查询其是否具有性侵害、性骚扰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有上述记录的,不得录用或者引入。
就禁止性别歧视增加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