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4日电 近期,中国广东、云南、河南、青海等多地出现“水怪”鳄雀鳝的踪迹,引发全民围捕和在线围观,致使舆论对该鱼买卖和养殖、野生动物放生等问题的规范化提出关切。
鳄雀鳝是凶猛型肉食鱼类,能攻善守,口尖似鳄鱼,密布锋利的牙齿,主要栖息于热带及亚热带的河流、湖泊、沼泽等淡水环境中,偶尔进入河口或海滨等咸水区活动,其内脏和鱼卵都有剧毒。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鳄雀鳝作为观赏鱼类从北美引入中国,未被禁止购买和饲养。在“鱼友圈”及“钓友圈”,鳄雀鳝也被称为“福鳄”“雀鳝”“幽灵火箭”等,并非稀罕之物。据网友爆料,在上海松江有一个垂钓基地专门饲养了鳄雀鳝供垂钓。
然而,鳄雀鳝竟频频出现在中国多地城市公园、公共河道等开放水域,引发公众担忧和全民围捕。除了有民众用鱼叉、铁锹捉此“水怪”,河南省汝州市更是耗费近一个月抽水捕捞,捕捞过程在某平台直播吸引超3000万网友围观。据报道,汝州市捕获的两条鳄雀鳝一雌一雄,体长约70厘米和90厘米。
公众普遍不解,鳄雀鳝是外来入侵物种吗?据中国环境报、新华社等多家媒体求证,经专家鉴定,该鱼为外来物种,尚不属于外来入侵物种。
中国渔业协会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态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卓诚表示,界定一个物种是否为入侵物种,要看是否有自然繁育。只有在野外定殖并且有可靠的繁殖证据,才可以算做入侵物种。
据解放日报报道,连日来,或是因为公众高度关注,很多网络销售平台屏蔽了以“鳄雀鳝”为关键词的搜索结果。但是,以“福鳄”“雀鳝”“幽灵火箭”等别名搜索,仍有部分卖家。
青海大学省部共建三江源生态与高原农牧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祁得林表示,此次偶然发现鳄雀鳝可能是民众盲目放生或观赏鱼类爱好者无意带入的结果。
关于外来物种、外来入侵物种的引入、丢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均有明确规定。
不过,中国环境报认为,上述两部法律法规仅在外来入侵物种管控的源头和末尾作出了相关规定,而涉及面最广、参与人数最多的繁育和交易环节的相关规定则还是一片空白。
也有网友认为,相关法律仍有健全完善空间。例如,个人丢弃野生动物的成本低,监督执法困难,很难杜绝“抽干一座湖,围捕一条鱼”的无奈之事。
“养宠物成风,乱放生现象也多”,“怪鱼”话题亦引起中国立法者的注意。
8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分组审议时,也谈到此案例,强调应对放生行为严加约束。
据悉,草案二审稿中新增规定,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放生行为,授权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放生的具体办法。
-550x320.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