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28日电 北京市疫苗接种组织协调工作组28日表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经过前期精心准备,北京市28日启动3岁至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工作组指出,学校、幼儿园人口密集,易造成传染病局部传播流行。开展3岁至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构筑全人群免疫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的重要措施。
3岁至11岁人群包括在校(园)学生和非在校(园)人群,接种时接种者需年满3周岁。
工作组提示,原则上,新冠病毒疫苗不能与其他疫苗(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接种需要间隔14天以上。接种应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受种者遇到动物致伤或者出现外伤,应不考虑时间间隔,及时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等。
哪些情况下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组指出,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脱髓鞘疾病等);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工作组提示,接种前,监护人需提前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如实告知健康状况,配合做好健康问询和知情告知,通过医生评估且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种。
那么,曾经感染过新冠病毒的儿童还需要接种吗?工作组指出,对于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儿童,可在感染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
据悉,截至10月27日,北京市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250.35万剂次,累计接种2047.2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