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1月27日电 (记者 许青青)广州再次优化调整住房限购政策。27日公布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纳入限购范围。
目前,广州的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域仍为住房限购区域。记者了解到,本次发布的新政在上述限购区域内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并在全市范围内优化了商服类物业限购政策。
其中,居民家庭和个人(不区分户籍,下同)新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下同)住房(包括新建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不纳入限购范围;名下已有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房,不计入名下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
同时,广州支持“租一买一”“卖一买一”,即居民家庭和个人的名下住房在出租或挂牌计划出售的,购买住房时相应核减名下住房套数。支持“转移、合并登记一体办理”:对于具备合并不动产权证书条件的房屋,购房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业务、合并登记业务一同办理,核查名下房屋套数以合并登记后为准。
优化商服类物业限购政策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商服类物业(含已确权登记满2年的)不再限定转让对象,可以转让给法人单位,也可以转让给个人。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表示,支持“卖一买一、租一买一”,都有利于推动改善性需求适时入市,也符合中心区改善型需求占比大的特征。《通知》也涉及支持租赁市场发展、减少商服类项目交易限制等内容,多措并举有利于市场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