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局新闻网专讯】新西兰卫生部的一份新报告显示,自从安乐死在新西兰合法化以来,已有 200 多人申请协助死亡,其中 66 人被帮助死亡。
自 11 月 7 日以来,安乐死在新西兰成为合法行为——《生命终结选择法》(End of Life Choice Act )在公投的大力支持下生效。
要获得安乐死的资格,一个人必须年满 18 岁,并且必须正在经历可能在六个月内终结生命的绝症。
他们必须处于身体能力不可逆转下降的状态,并且必须有能力做出明智的决定。
卫生部发布的第一份季度报告,涵盖 11 月至 3 月 31 日。在 206 名申请者中,共有 66 人因选择临终辅助而死亡。
协助死亡的人中有 65% 患有癌症,有 10% 患有神经系统疾病。
在 206 名申请人中,有 40 人的申请被拒绝。其中,65% 的人不被认为患有可能在六个月内结束生命的绝症;40% 的人不被认为正在经历无法“以可容忍的方式”缓解的无法忍受的痛苦。
临终选择协会全国代理主席安·戴薇( Ann David)表示,看到癌症患者和患有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之间存在巨大差异,这令人担忧。
“立法的编写方式扭曲了这一结果。患有神经系统疾病的人数与能够找到救济的人数之间存在不平衡,”她说。
“相当多的病人患有令人震惊的神经系统疾病,如亨廷顿氏症和帕金森氏症等,导致他们遭受了相当长时间的痛苦。”
但与癌症不同,医生很难判定这些患者可能会在六个月内死亡。
卫生部的报告显示,四分之三的辅助死亡患者是在家中或其他私人住宅中死亡,另外17% 在老年护理机构,6% 在卫生局机构,4% 在临终关怀机构。
在 206 名申请人中,有 81 人未完成申请,其中 11 人撤回申请,30 人在申请期间死亡。
在NZ Herald 的报道中,戴薇担心处理申请所花费的时间意味着一些死者可能会遭受不必要的痛苦。
“对于真正需要立即响应的人来说,应该有另一条途径。”
她说,社会的观点是,该立法旨在使人们能够避免难以忍受、不可逆转的痛苦。
“当然,这对实现这一目标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非常感谢立法,但统计数据显示还有其他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根据法律,申请安乐死的人必须由他们的主治医生和独立的医生临场监督。
如果双方都认为该人有资格获得安乐死,但其中一方担心该人可能没有能力做出明智的决定,则他们也应该被转介给将评估其能力的精神科医生。
7人被评估为没有能力做出明智的决定,尽管没有人被转介给精神科医生。
另有 25 人仍在接受评估,其中 34 人的资格已得到确认。
五分之四的申请者是 Pākehā(新西兰白人),女性占申请者的一半以上,四分之三是 65 岁或以上。
·戴薇很高兴看到 80% 的申请人在申请时正在接受姑息治疗——但她想知道有多少其他人拒绝了姑息治疗,而不是无法获得姑息治疗。
“我认为新西兰公众希望得到安慰,任何想要姑息治疗的人都应该得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