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2月18日電 12月18日上午,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勞榮枝執行了死刑。
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前安排勞榮枝會見了近親屬。
最高人民法院複核確認:1996年至1999年間,被告人勞榮枝與其情人法子英(已另案核准並執行死刑)共謀搶劫等,由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從事陪侍服務,物色作案對象,與法子英共同實施暴力,劫取他人財物或綁架他人勒索財物。二人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實施搶劫、故意殺人、綁架4起,共致7人死亡。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死刑複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勞榮枝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