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0月22日电 2019年11月香港理工大学连日暴发示威活动,有人在学校外围冲击警方防线,投掷大量汽油弹,警方拘捕多人。其中9人早前被裁定暴动罪成,22日于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35个月至48个月。
9名被告同被控于2019年11月19日在九龙厚福街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暴动,早前被裁定暴动罪成。其中一名被告另被控于管有打火机、铁锤、士巴拿等物品,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早前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成。
法官判刑时指,整个暴动维时约80分钟,覆盖范围横跨尖沙咀区内。数十名“示威者”中有人投掷汽油弹,把主要繁忙干道堵塞。本案暴动参与者是有备而来,为达到保护公众利益和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惩治被告,法庭必须判处具阻吓性的刑罚,犯案时被告们已经年满18岁,判处徒刑是唯一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