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7月9日电 (记者 龙土有)澳门特区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下称选管会)9日下午召开记者会宣布,经依法审查,在已提交名单的直选组别中,涉及6组共21人经事实证明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或不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另有1组2名候选人并非选民,即共23名人士没有被选资格。
选管会主席唐晓峰表示,已通知相关7个组别的受托人,最迟须于7月12日作出纠正及替换候选人。选管会将于7月14日或之前作出决定及公布。对于选管会所作的决定,相关候选名单受托人可提出异议,亦可向澳门特区终审法院提起上诉。
就选举法有关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或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规定,唐晓峰表示,除了在形式上参选人士须签署及提交相关的声明之外,选管会还须依据选举法的规定,审查相关人士曾否做出不拥护或不效忠的事实。
唐晓峰称,选管会审查候选人资格时,有参考警方提供的资料以及法院的相关判决作出考虑。由于涉及往后可能出现的行政程序以至司法程序,并考虑到个人隐私问题,选管会现阶段不能就相关事宜作更多补充,适当的时候会公布。
澳门特区立法会是澳门唯一立法机构,由澳门特区永久性居民组成,大多数议员由选举产生。除第一届另有规定外,每届的任期为4年。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将于今年9月12日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