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疫苗接种证明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任何要求人们使用“健康通行证”都将涉及平衡各种权利。
“任何引入疫苗护照的举措都必须以不受歧视的权利为基础,正如人权法所规定的那样。”
作者:克莱尔·布林 (Claire Breen)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接种疫苗以及各国希望安全地重新开放边境,引入某种形式的疫苗护照似乎越来越有可能。
对于新西兰来说,消除策略在很大程度上取得了成功,但仍然容易受到边境破坏的影响,疫苗接种证明很可能是进入的条件。
卫生部长克里斯·希普金斯 (Chris Hipkins) 表示,这在明年“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新西兰航空公司是众多已经在试用IATA 旅行通行证计划的航空公司之一。
一些国家还要求“健康通行证”——强制性的疫苗接种证明或阴性测试,包括室内活动(如体育比赛和音乐会)和招待——在此过程中引发了反限制抗议。
在英国,皇家学会警告说,疫苗护照可能会限制某些人的自由,或者根据健康状况在个人之间进行区分。
此外,疫苗护照使用敏感的个人信息,对新西兰和海外卫生部门的网络攻击提醒人们,数据安全并不总是得到保证。
疫苗护照并不新鲜
我们应该记住,跨越国界的行动自由已经被常规调节整个历史。用于国际旅行的现代护照已经使用了 100 多年。
疫苗接种证明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几十年来,一些国家要求黄热病疫苗接种证书,而世界卫生组织的“黄卡”疫苗接种文件为许多国际旅行者所熟悉。
在新西兰,出于公共卫生目的,免疫登记册记录了疫苗接种记录。而在澳大利亚,“不种不玩/不种不付”( “No Jab No Play/No Jab No Pay”)政策规定了儿童福利金的资格。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权利和自由
迁徙自由权在《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新西兰接受的其他联合国核心人权条约中得到承认。
该权利法案新西兰法案还包括行动自由的权利。
但边境关闭和封锁清楚地表明,这项权利是可以受到限制的,尽管这“必须是必要的,并且有一个合法的目标,是相称的,并以法律为基础”。
实际上,任何要求公民使用疫苗护照或通行证的要求都涉及平衡各种权利。
竞争的权利和义务
以公共卫生为由限制行动自由权是合理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实际上要求各国预防、治疗和控制流行病,作为确保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标准健康权的一种手段。
由于新西兰《权利法案》还允许对行动自由权进行明显合理的限制,因此政府根据《卫生法》采取的各种 Covid-19 措施必须满足这一要求。
而怀唐伊条约(Te Tiriti o Waitangi )-支持积极保护原则,即“要求官方采取行动,在可行的最大范围内,为毛利人实现公平的健康结果”。
虽然新西兰权利法案不包含隐私权,但隐私法案的目标之一是履行国际义务和标准,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没有歧视的理由
任何引入疫苗护照或健康通行证的举措,都必须以不受歧视的权利为基础,正如国际人权法和新西兰权利法案所规定的那样。《人权法》禁止基于身体疾病的歧视。
这些要求延伸到私营部门,围绕提供商品和服务以及公众进入场所、车辆和设施的特定规则在起作用——后者的一个例外是感染他人疾病的风险。
但这不仅仅是避免歧视的问题。正如关于公平获得Covid-19 疫苗的问题一样,普遍获得支持护照或通行证的数字技术也是一项挑战。
更普遍的是,正如联合国一份报告所警告的那样,“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正在加深种族不平等、歧视和不容忍。”
最终,这将是一种平衡行为,而不是绝对的情况。
数字疫苗接种证书将有助于重新开放边界和保护公众健康。但对我们作为个人的权利有重大影响。谨慎和透明的决定将是至关重要的。
这篇文章最初发表在the conversation中。
克莱尔·布林 (Claire Breen) 是汉密尔顿怀卡托大学的法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