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2月3日电 美国众议院共和党议员计划提出法律修正案,企图将在美国出生的大熊猫留在美国,而非归还中国。
据福克斯新闻2日报道,南卡罗来纳州的众议院共和党议员南希·梅斯2月1日在一份声明中称,“出生在美国的大熊猫应该留在美国。”梅斯的目标是将修正案纳入《美国竞争法》,该法案旨在帮助美国在科学技术领域领先于竞争对手。
目前,美国有三个动物园拥有从中国租借的大熊猫:美国国家动物园、亚特兰大动物园和孟菲斯动物园。
据报道,在1982年以前,中国的大熊猫都是以“国礼”身份出国,以表达善意、增进友谊。但后来,中国出于对大熊猫的保护和对物种繁衍的长远考虑,停止向外赠送大熊猫。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与国际动物保护机构等经过研究,达成了一项沿用至今的协议:中国送一对健康、有繁殖能力的大熊猫出国,进行为期10年的合作研究,以期能更好地照顾海外的大熊猫,保护这个种族。而今,中国“留洋”大熊猫都属于租借。根据中国租借大熊猫的相关规定,在海外出生的大熊猫,须在4年之内送回中国。
2017年,BBC等外媒质疑中国“垄断”大熊猫,比如:在租借地出生的大熊猫幼崽属中国财产,须送返中国。新华社刊文指出,根据租约,外国完全有权利续租熊猫幼崽,而许多国家正是考虑到抚养幼崽成本高因此主动放弃续约的,并不是在中国的“强制要求”下作出的决定。更重要的是,熊猫宝宝在两岁后独立,必须与父母分居,否则可能相互排斥。且在国外的大熊猫缺少熊猫族群,为了更好地繁衍,熊猫宝宝需要在成年后回国参与繁育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