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4月26日电 题:香港完善选举制度草案的审议进入“最后冲线”
香港中通社记者 刘俊杰
当前,由香港特区政府提交的《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正在特区立法会相关法案委员会详加研究,至26日委员会已进行10次会议,并完成条例草案的逐项条文审议工作。委员会副主席张国钧接受香港中通社记者采访时透露,法案委员会的工作已到最后冲线阶段,希望在5月初之前完成全部工作;并在5月中之前向内务委员会提交报告,恢复二读辩论。立法会大会有望在5月底三读通过条例草案,完成立法。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高票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特区立法会内务委员会3月19日通过成立小组委员会,让议员争取时间处理有关完善选举制度的工作。
3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改。
4月13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公布《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4月14日,香港特区立法会对有关条例草案进行首读及二读。随后条例草案交由立法会法案委员会详加研究。
4月17日,此前提早成立的小组委员会,转为法案委员会并召开首次会议,开始对条例草案作详尽审查。连日来,特区政府相关官员出席会议,就条例草案回答提问。
在26日第十次会议结束后,张国钧接受香港中通社记者采访表示,本次法案委员会是他经历过“最复杂、量最大”的委员会。从提早成立的小组委员会计算,至今共审议超过40小时。而在这40小时内,十几位委员全情投入,几乎所有人全程出席,并在开会前做足预备工作,否则不可能在审议如此大量并逐项审议的条文时,还能仔细地找出当中的问题。
在过去十次会议中,讨论内容涉及若干项选举法例,包括引入签署法定声明及书面誓言的规定,作为出任选举委员会委员的先决条件;就妨碍另一人在选举中投票的行为及煽惑另一人在选举中不投票或投无效票的行为,订定罪行等。
在张国钧看来,所有委员都很关心选民未来的投票安排。因为在“黑暴”期间,2019年区议会选举出现了很多不公平情况,所以许多委员就票站、选票等安排均提出一些务实且具体的建议,希望特区政府堵塞漏洞,完善这些安排让未来的公共选举更加透明、公开、公正。
他坦言,在法案委员会开会前,他与委员会主席廖长江都不清楚要花多少时间,因此预订了本月内所有开会时间。目前审议工作的整体进度符合预期,也是有赖一众议员及秘书的配合,以至其他事务委员会腾出时间和会议室,支持法案委员会尽量每天开会。
根据立法会议事规则,法案委员会完成对条例草案的审查工作后,条例草案可望回到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辩论和进行二读、三读表决。目前,法案委员会已完成逐项条文审议工作,并将于本月30日开始审议由特区政府提出的修正案。
张国钧形容,法案委员会的工作已到最后冲线阶段,希望在5月初之前完成全部工作,5月中之前向内委会提交报告,在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辩论。立法会大会有望在5月底三读通过条例草案,特区政府便可按照通过的法例进行行政安排,在9月、12月及明年3月分别举行选举委员会、第七届立法会及第六届行政长官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