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7月5日电 香港特区环境及生态局5日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建议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中有关“禁止喂饲任何野生动物的地方”由郊野公园扩展至全港;并将引入定额罚款方式,建议对违反人士罚款5000港元,若性质严重的行为更由目前的一万港元增加至10万港元及监禁一年。
文件指出,野猪喂饲活动是近年野猪滋扰问题的主要成因,为加强打击喂饲活动及提升公众意识并增加阻吓力,故建议修例。曾考虑将禁喂区只扩展至港岛、九龙及新界的喂饲黑点,但考虑到喂饲者可能转移地点和执法困难,认为应将禁喂区扩展至全港,并集中资源在受野猪滋扰最严重的地点及邻近范围进行执法工作。
环境及生态局表示,在扩展禁喂区后,主要执法的渔护署将先尝试透过内部资源调拨及风险为本的执法策略,应付执法工作。如有实际需要才考虑增加编制人手。当局同时表示,修例同时也可以一并处理市民喂饲雀鸟、野生猴子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