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4月22日电 2019年香港修例风波期间,黄大仙区10月1日发生违法暴力活动,警方拘捕多人。经审讯,11人被裁定暴动罪成,其中3名被告早前被判刑,余下2男6女22日于区域法院被判监36个月至39个月。
法官李俊文判刑时指,暴动属严重罪行,且本案暴动规模不小,有逾百至上千人。案发在九龙区交通枢纽地带,当日为公众假期,暴动过程历时40分钟。虽然有人投掷汽油弹,但没有市民或警员受伤,相对其他同类案件,本案对公众和交通造成的滋扰较低。
李俊文说,本案情节较为轻微,被告重犯机会微乎其微,将来亦有工作进修打算,因此酌情减刑。当中2名男被告被判囚3年3个月,其余6名女被告均被判囚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