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北京9月14日电 题:专家:中国人权事业与西方检验标准不同
香港中通社特约记者 庄恭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4日举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发布会。这是中国政府发布实施的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内地专家表示,中国人权事业与西方的检验标准不同,人民幸福生活是中国最大的人权。
据介绍,本期行动计划内容源自多个方面,共分导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环境权利,特定群体权益保障,人权教育和研究,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实施、监督和评估等8个部分,包含近200项目标和任务。篇幅比第三期大幅增加,目标和任务增加近30项,其中约束性指标占大约1/3。
“中国人权事业与西方的检验标准不同,人民幸福生活是中国最大的人权”,中国天津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对香港中通社记者说,“行动计划不是给外界做做样子”,中国政府正在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其人权理论、人权发展道路和人权文化等已经形成自身的特点和优势。
不仅如此,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李笑梅在发布会上表示,中国还在深度参与国际人权事务,推动建设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系教授王义桅称,随着全球数字化转型,国际上提出了针对数字技术应用所引发的新的人权思考。常健说,本期行动计划增设“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完善有关法律制度、监管执法和宣传,切实维护网络和数据安全”的目标和任务,反映出中国的人权事业正在关注人们的“数字权利”,该五年计划适用于在线和离线环境。
此外,本期行动计划还将“环境权利”独立成章,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幷列。这是“中国人权保障的一个亮点”,中国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称,中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经过12年的接续努力,在环境权利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显着的成效。中国立法、执法、司法体系都在给予环境权利公正、公平和有力的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1993年联合国举办的世界人权大会呼吁各国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通过明确具体的步骤和措施来促进各国人权保障的改善。当前有60多个国家制定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其中,中国、印度尼西亚和墨西哥连续制定了4期。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等迄今仍未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